标准对10种有害物质设定强制性含量阈值,涵盖重金属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。更创新性提出“标识+信息披露+技术文档保存”机制:要求产品通过二维码或电子屏幕清晰展示有害物质信息,确保消费者可快速查阅;同时,企业需留存技术文档以备核查,形成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。这种数字化与绿色化的融合,既便利监管,也倒逼企业优化供应链,推动绿色材料应用。

标准设置“2+1”实施节奏:2027年8月1日强制生效,给予企业两年技术改造缓冲期;针对存量产品,额外提供一年库存消纳期至2028年8月1日。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强调,这一安排旨在平衡产业升级节奏与市场稳定,避免“一刀切”带来的冲击。同时,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标准开展监督抽查,对违规产品依法处罚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